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中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习近平总书记做了如下指示:
1、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3、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4、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答:《反间谍法》对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发现间谍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国家安全机关调查的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同时,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责任和权利是一致的,《反间谍法》在规定公民和组织责任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