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配套磷矿选矿尾矿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配套磷矿选矿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配套磷矿选矿尾矿库工程

2)项目位置: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道坪镇英坪村。地理坐标:东经 107°23′43″,北纬 26°55′0″

3)项目规模:场址占地面积约946.99亩,总库容约818.76 m3,尾矿坝总高99.5m

4)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一期为四等库,二期为三等库,尾矿库构筑物为挡渣坝(包括初期坝、副坝及分隔坝)、截排洪系统、防渗及排渗系统、调节池与回水系统等。

2、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施工期影响分析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阶段产生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和材料堆存冲洗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

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粉尘。包括有土石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和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等。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废弃的建筑材料、包装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项目区域现有植被主要为有林地、耕地,该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场区内植被的破坏、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2)运行期影响分析

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尾矿库渗滤液。

废气主要为大气扬程。

运营期间采矿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源于渣填埋、废渣运输等过程中的机械设备

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机油、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站底泥等。

尾矿库投入运行后,随着分区堆渣逐步实施,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逐渐降低。随着工程投入生产,项目区植被覆盖率明显增加,这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有利影响。

3、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施工期

废水:地面设施建设产生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施工生活区设化粪池,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建设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从而减轻施工场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的组织施工,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对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的清扫,防止尘土四处洒落;对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对车身进行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以防止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产生。

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多余土石方运至弃渣场,严禁乱堆乱倒;施工中建筑装饰材料、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对环境影响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对环境的影响小。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或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生态:设计阶段要优化总体布局,要尽量少占用林地、灌丛、草地等植被较好的地块;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减少对表土和植被的破坏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2)运行期

废水:库区产生的渗滤液经导渗管汇集的导渗水经主导水管(DN315HDPE管)导出至尾矿库外调节池,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一部分处理达标的渗滤液回用于防尘用水,其余处理达标后排入沙坝河。

废气: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在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对噪声源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调节池及污水处理站底泥定期清掏后运至尾矿库堆存。设备润滑及机修间产生少量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严格按最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产生的水土流失。做好尾矿库的防渗处理和渗滤液调节池的防渗处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工程应考虑在尾矿库周围进行绿化,在截洪沟与征地红线之间布设防护带,保证绿化面积大于 30%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配套磷矿选矿尾矿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选址原则及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进行设计,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地下水、渗漏液、库内外排洪等环境保护措施,保证了渣库的运行安全和污染防治;此外,针对施工期、营运期及封场期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环境风险,本报告书均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或评价,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设计文件及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均可得到有效防治,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的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配套磷矿选矿尾矿库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n8dnTSF7SRH7iDxpwAWCw。提取码:f8hg,纸质报告书可在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范围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心该项目的专家、政府职员等。

7、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Gn8dnTSF7SRH7iDxpwAWCw。提取码:f8hg

8、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登陆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与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以采取网上发邮件、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联系电话:15631139815

邮箱:656190058@qq.com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兴黔路16号;

联系人:黄工。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20211227日~2022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