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 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1日

2018年8月1日15时,由福泉市委宣传部、福泉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的“网络安全进企业”活动在公司412培训室进行。福泉市民营经营发展局局长吴举昌、福泉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程廷俊、福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侦查员卢军出席活动并讲话。公司信息部经理樊留定代表企业发言,公司各部门共计3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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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播放了生动而真实的视频案例之后,福泉市民营经营发展局局长吴举昌表示组织本次活动的意义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切实提高辖区企业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


随后,福泉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程廷俊宣读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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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安全案例介绍环节,福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侦查员卢军就《网络安全法》中涉及企业、公民相关的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进行解读分析,并就企业和个人易涉及的事故案例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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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一行人到公司宣传栏前观看网络安全宣传展板,并向公司员工发放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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